2008年9月,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发生严重医院感染事件,8名新生儿患者连续死亡,曾经震惊全国,至今才过去5个月。2月20日,就有知情读者报料称:“在新生儿事件中被免去护理部主任的车文芳,这次又在交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被拟用的新任干部名单中!”(2月21日《三秦都市报》)
只要我们稍加留意,不难发现近年来有些干部被问责后又很快复出,而复出的程序又不公开透明,致使社会上议论纷纷。护理部主任车文芳的“东山再起”只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事实上,类似的干部复出现象剪不断理还乱。某些干部因各种原因丢了“饭碗”,但在“风暴”过后又被委以重任的情况似乎成了“惯例”。
笔者认为,干部在引咎辞职后,如在短时间内迅速复职,实际上这是对其另外一种形式的补偿。类似于车文芳这样的干部复出过程不公开、不透明,这不仅违背了问责制对失职者进行惩罚的初衷,也在形式和过程上,破坏了公众对政策的信任感,弱化了问责,弱化了对他人的警示。符合条件复出的干部,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也可以重新开始工作和生活,不必时时面对质疑和处处解释。因此,公开和透明地复出,对政府、公众和复出个人才算是负责任的做法。
行文至此,护理部主任车文芳复出的程序要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就应该公开化和透明化,应该遵循一定的制度,什么情况可以复出,复出的原因是什么,都应明明白白地公之于众。因为车文芳被免职的时候,不可避免地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那么,在其复出的时候,也同样需要有个对公众告知的程序。
需要厘清的是,笔者并非有意排斥让德才表现突出却因突发事故被免职的干部适时、以适当方式复出,用人之长、给人出路,从另个角度而言,让有能力的被问责干部合理复出,也是一种政治理念与制度的理性。只是,免职干部的“火速复职”如果经不起民意测试,这样一道民意的沟壑仍无法填平,将免职干部重新“再利用”我认为理应谨慎为之。
随着干部问责制不断规范和完善,而与之相对的干部复出机制却并不健全,相关规定十分模糊、笼统,缺少操作性和程序性,弹性和随意性很大,需要尽快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问责干部复出机制。可以预见,只有通过制度化程序赋予权力的复出干部,才会让公众心服口服,而干部在重新履职中也才会更有底气。要打破干部免职复职“惯例”,能否给公众一个满意交代,这是干部免职后复职的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