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开始,武汉市城乡困难群众如遇到临时困难,都可以向村(居)委会申请临时救助。昨日,武汉市民政、财政部门联合发文,首次启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
凡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因病、因灾及其他不可抗拒性因素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城乡困难群众家庭均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主要包括以下对象: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外,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城乡边缘户(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以内);虽纳入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但由于特殊原因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各级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目前,武汉市有城市低保约24万人,农村低保近11万人,农村“五保户”近1.3万人。
(据《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