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民办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办学形式多元化格局逐渐形成,民办教育已经成为全民教育的主体之一。但应当看到,师资队伍极端不稳定现象已经影响到我市民办学校的发展,如不尽快解决,民办教育的半壁江山将残缺不全,对我市的基础教育发展十分不利。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民办学校的教师没有固定的社会地位,缺乏职业安全感;二是受聘教师职业定位不确切,对岗位工作不专一;三是民办学校教师的待遇难落实。民办学校的收入来源全靠学生学费,学生的学费既要用于支付教师工资,还要用于改善办学设施和办学条件等,学校经费开支本已拮据,就是想给教师增加福利待遇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周口市政府2001年出台的72号文件《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加快教育产业发展的意见》规定:“民办学校教师享有与公办教师相同的权益。公办学校教师应聘到民办学校任教,其工龄可连续计算,正常晋升档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由聘用学校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缴纳,符合退休条件的,由人事部门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后的有关待遇。”但是这些规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能落实到位,致使民办学校教师存在严重的后顾之忧,致使教师流失严重。
针对这种状况,我认为,为了稳定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一是建议政府出台具体可行的民办教育人才政策;二是政府对民办学校的编制问题要大开绿灯,资金可由学校自己解决;三是允许公、民办教师互相流动,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原编制应保留,并给予档案调资;民办学校教师到公办学校任教,工龄继续计算,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办理。四是各种教育、教学活动要对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减少民办学校教师的失落感。比如:优质课评比、各种教学比赛等活动,要及时通知民办学校参加,改变目前将民办学校排斥在外的不正常、不平等现状。五要把《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有关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的精神贯彻落实到各个层面,政府应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优秀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到民办学校任教。同时在政策法规许可的条件下,多给民办学校教师一些优惠,使民办学校的教师进得来、稳得住、留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