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近年来,由于农村青壮年男劳力纷纷走出家门,到城市打工挣钱,他们的妻子便成了“留守妇女”。这些妇女不但要承担起耕种责任田、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的繁重任务,还要防范不法分子偷盗财物及骚扰侵袭。
据笔者调查,目前,针对农村“留守家庭”的小偷小摸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看“留守妇女”身单力薄,家中剩余人员老弱病残,防范力量不强,便把罪恶的手伸向这些家庭。调查显示,边远农村性侵害案件中有65%的受害者是“留守妇女”。基层警务人员告诉笔者:“近年来,涉及农村‘留守妇女’的案件时有发生,犯罪嫌疑人均是同村村民甚至近邻,因了解受害人家庭内幕,而敢于铤而走险。”
笔者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多关注“留守妇女”的生存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侵犯“留守妇女”权益的不法行为,切实保障她们的人身财产安全。
西华县:黄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