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旅游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如果地方政府认为恢复“五一”黄金周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可以试点。此前,广东省旅游部门就已表示,要鼓励民众在“五一”期间,集中带薪休假,曲线恢复“五一”黄金周。(据3月5日《成都商报》报道)
不光如此,“五一”黄金周到底该不该恢复,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也成了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支持者的理由主要是,恢复“五一”黄金周能够拉动内需,刺激消费。我国黄金周出行人数达1.6亿人次,如果平均一个人出门走4个景点,那就是4人次,1.6亿人次就是4000万人在黄金周期间出行,这是个巨大的商机。反对者则说,那些嚷着要恢复“五一”黄金周的人,总离不开“旅游”两个字。而实行黄金周制度之前,全国旅游收入连续14年都以29%的速度增长,但实行之后增长速度却降为12%,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
从2007年年底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出台,到2008年全国人民休了一个“五一”小短假,再到如今恢复“五一”黄金周与否成了热议的话题,不到两年时间。暂且不说恢复“五一”黄金周会导致政策的朝令夕改,对于“五一”黄金周到底该不该恢复,支持者和反对者似乎都把目光集中在了经济账上。
国际金融危机导致的经济寒冬,拉动内需和刺激消费被提到了新的高度,这都没有什么错,但我觉得这却不是恢复“五一”黄金周的必要理由。对于“五一”黄金周的恢复与否,我们更应该从中看到公众休闲的权利,而休闲的权利是现代公民的一项民生权利,是公众福祉的题中应有之义。经济账的“地位”,应排在公众休闲的权利之后。这也就是说,“五一”黄金周恢复与否的考量标准,首先应该是哪一种方案更能增进公众休闲的权利与福祉,然后才是算经济账。否则,就是本末倒置。
将休闲定位成经济手段,休闲之于我们这个致力于全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社会,将越来越单一、无趣和贫弱。在以往推行的黄金周长假中,我们实际上始终没有将公民休闲的权利作为主旨。休闲的权利让位于旅游,让位于经济账,这怎么说都有点儿让人伤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