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电动车轮圈出现了炸裂,找当地售后服务商进行维修,他说如果是人为因素,让我付一些钱。可是这个车轮圈是我两个多月前在售后维修部换的,我认为轮圈在‘三包’期内,我不应该付钱。”3月10日上午9时20分左右,市民于先生往12315申(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打电话进行投诉。
当天是市工商局12315消费维权局长受理日。局长陈晓峰接到电话后,立即安排12315快速反应小分队执法人员出现场。9时35分,记者随同12315快速反应小分队执法人员到达位于七一中路的森地电动自行车售后服务中心,市民于先生推着他的电动自行车也赶到该电动自行车售后维修部。面对12315快速反应小分队,该电动自行车售后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于先生投诉的问题会立即解决。12315快速反应小分队执法人员高岭介绍,像于先生电动自行车轮圈出现的这种情况,属于该品牌电动自行车厂家的产品问题,当地售后商应该免费维修。我省2005年3月3日起施行的电动自行车消费争议纠纷解决办法中,明确了销售者、特约修理者、生产者对电动自行车的修理、更换、退换(以下称“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按照规定,电动自行车轮圈“三包”期为半年,像于先生这种情况,当地售后商应该免费维修。半个小时后,于先生的电动自行车修好了。
截至上午12时,12315申(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接受消费者电话咨询36件,受理有关洗发美发用品、售后服务、假冒伪劣产品的申诉举报17件,现场处理1件。
据12315申(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负责人徐东升介绍,实行局长受理日制度以来,他们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82起,处理反馈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