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岳建辉)昨日,扶沟县城郊乡的宋铁党、宋长友、王国富、宋丙林4位农民从农资经销商王某手中拿到830元的赔偿金。
2008年10月,扶沟县城郊乡的宋铁党、宋长友、王国富、宋丙林4位农民在该县王某农资部购买了21包小麦除草剂,后按照王某的安排以每亩地1包,1包2桶水(每桶30斤水)进行稀释喷洒,喷洒20天后,部分麦苗死亡。4位农民于今年2月27日来到扶沟县工商局进行投诉。该局城郊工商所和消费者协会协力派人深入田间地头查看麦情,并组织农业、气象部门的专家对受灾的小麦进行农业技术事故现场鉴定。
经过深入调查和分析,麦苗出现死亡不是除草剂质量问题,原因是王某未详细告知除草剂使用的方法,最终导致农民在使用除草剂过程中发生药害;4位农民在使用除草剂前应认真阅读除草剂使用说明,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3月6日,该局工作人员鉴于目前大部分麦苗已返青及双方当事人说明的情况,根据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大小进行了调解,由王某按照由工作人员所统计的受损程度给予4位农民830元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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