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宏同志是河南省郸城县人,大学本科文化,1967年1月出生,1985年12月参加工作,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郸城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检员、检察员、副科长、科长、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2009年2月23日上午,因突发脑溢血晕倒在办公桌前,经多方抢救无效,于2009年3月10日凌晨不幸去世。陈海宏同志自从检以来,连续15年年度考核被定为优秀等次,先后2次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优秀检察干警、3次被周口市人民检察院表彰为优秀检察干警、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他所带领的科室6次荣立集体三等功。
陈海宏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于律己,恪尽职守,以自己执法为民的模范行为和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树立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爱戴。他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把美好青春和全部心血奉献给了党和人民。陈海宏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党的无限忠诚和对检察工作的无限热爱。他用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一曲人民检察官敬业奉献、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英雄壮歌,彰显了检察干警 “忠诚为民、拼搏奉献”的崇高精神。他是周口英雄群体中又一座闪光的丰碑,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优秀典范。他不仅是全市政法干警学习的楷模,也是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为此,市委决定授予陈海宏同志“优秀共产党员”光荣称号,并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向陈海宏同志学习。开展学习陈海宏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活动,对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对构建平安周口、和谐周口、加快周口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对全市党员干部忠实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向陈海宏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陈海宏同志为政法事业倾尽了全部心血。为办好每一起案件,他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亲临一线指导工作。每逢重大复杂案件,他总是亲自追逃,亲自审讯,案件不结,绝不休息。陈海宏同志患高血压病多年,并且肾上腺长了一个肿瘤,但他一直没有很好地检查治疗过,更没有好好休息过一天。2009年春节刚过,陈海宏同志便带领干警踏上了追逃犯罪嫌疑人的征程。为及时抓捕到犯罪嫌疑人,陈海宏同志带领干警顶风冒雪,在犯罪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方蹲守7个昼夜,终于将其抓捕归案。自2006年年初担任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以来,他指挥并亲自参与查处贪污贿赂案件60件64人,办理市人民检察院交办案件7件8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00多万元。仅今年春节前后,他在1个月内就连续侦办了10案11人,其中大案要案8件9人,涉案金额1318.2万元,使一批腐败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为政治清明、社会和谐做出了突出贡献。向陈海宏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忘我工作,勇挑重担,为党和人民的崇高事业无私奉献。
向陈海宏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知难而上、公正执法的职业操守。作为一名检察官,他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在查处案件时,总能排除干扰,顶住压力,不为人情所囿,不为金钱所动,一查到底,从不姑息迁就。2007年,陈海宏在办理少数干部利用机构改革之机弄虚作假虚列编制案件时,来找他说情的、送礼的络绎不绝。其间,一个相交多年的朋友找到陈海宏,求他对其妹妹多加关照。陈海宏同志语重心长地对朋友说:“你的妹妹也是我的妹妹,咱们不拿这份工资,心里更踏实。你放心,我会帮助她再找份工作的。”随后,朋友愤然而去。有人见送礼不行就放话威胁陈海宏说:“你老婆孩子、亲戚朋友、祖宗八辈都在郸城,给别人路走,也给自己留条路。”对此,陈海宏同志一笑了之,顶住各方压力,清查违法编制300多人,为县财政每年节省开支1000余万元,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向陈海宏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在人情利诱面前,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在威胁恐吓面前无所畏惧,刚正不阿,坚决同不正之风作斗争,自觉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向陈海宏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文明办案、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陈海宏同志不仅对同事充满感情、关心帮助,而且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注重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一起贪污案时,看到审讯室里的犯罪嫌疑人面色紧张、精神萎靡,陈海宏没有马上谈案件,而是让人给其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并与其拉起了家常。陈海宏的细心和真诚最终感动了犯罪嫌疑人,其抵触情绪慢慢消失,并全部供述了犯罪事实,使整个案件有了突破性进展。在办理某案件时,对所需查扣物品登记完毕后,办案人员又在犯罪嫌疑人家的茶几下发现2万元现金。此时,犯罪嫌疑人哭着说:“把这钱留下吧,这是给孩子转学用的。”陈海宏同志经过慎重考虑,在请示领导后便把此款连同犯罪嫌疑人钱包里的几千元钱留给了其在校读书的女儿。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犯罪嫌疑人的内心受到了巨大震撼和感动,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快速查清了案情。向陈海宏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以人为本,文明执法,注重工作方法,既维护法律尊严,又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教育了犯罪嫌疑人,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
向陈海宏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情系民生、服务大局的精神境界。陈海宏同志始终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把司法为民宗旨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他常说:“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我都要一查到底,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2007年3月,郸城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一封举报信,反映郸城县城关镇一行政村副主任挪用群众土地补偿款,事关几十户农民利益。陈海宏想到,决不能辜负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更不能让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向院领导汇报后,他迅速立案侦查,很快结案,并把追缴的15万元补偿款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领到钱的农民激动地说:“检察院真能给咱们农民做主。”2007年12月,陈海宏得知郸城县某物业发展公司原领导挪用职工劳动保险金的问题后,亲自上阵,经过一周侦查,终于查清了有关犯罪事实,追回了被挪用的劳动保险金20万元。该公司职工敲锣打鼓给反贪局送去一面“心系群众、公正执法”的锦旗。向陈海宏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把实践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心实意地当好人民公仆。
全市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开展向陈海宏同志学习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掀起向陈海宏同志学习的热潮。要把学习陈海宏同志先进事迹与贯彻落实市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将要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对照陈海宏同志的先进事迹,真正从思想、工作、作风上查找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方面存在的差距,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要教育广大政法干部以陈海宏同志为榜样,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全面提高干警队伍素质,为维护全市社会政治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贡献。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陈海宏同志为榜样,牢记宗旨,埋头苦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实现周口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