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春意盎然、万象更新的季节里,我们迎来了第31个全民义务植树节。1979年2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每年的3月12日定为我国的植树节。1981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决议规定: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11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每人每年植树3~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从此,义务植树就成了我国公民一项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全民义务植树就以其特有的法定性、公益性、义务性在每个公民心中播下了绿色的种子。每到这个时节,每位公民都会把义务植树作为一个神圣的使命而踊跃投身其中。多年来,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植树义务,积极投身到植树造林活动中,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蔚然成风,蓬勃发展。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以来,我市已有1.6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累计植树达4.9亿株。2008年,全市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达到470万人,植树1800万株,尽责率达到87%,是历年来植树最多、质量最好、尽责率最高的一年。为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子孙的绿色工程。建设生态家园,实现和谐发展,需要全市人民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我们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增强适龄公民依法履行植树义务的责任意识,要把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作为建设和谐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方面和有效载体。今年是我市建设林业生态市的关键一年,也是建设现代林业示范市的开局之年。当前,正值植树造林的大好时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紧紧围绕建设林业生态市和现代林业示范市这一宏伟目标,以主人翁的姿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动手”搞绿化的良好局面,扎实有效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一要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增强全民义务植树意识。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是加快国土绿化进程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是国家以法定形式固定下来的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与责任。开展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家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指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造福人民的大事,要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形成浓厚氛围,努力增强全民义务植树的法律意识,最大限度地调动积极性,使义务植树成为每个适龄公民的自觉行动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掀起春季植树造林高潮。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全面完成林业生态市建设任务。今年全市植树造林总任务是3200万株,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一是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是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三是防沙治沙工程,四是城郊森林和环城防护林工程,五是村镇绿化工程,六是中幼林抚育工程。各级各部门要以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为契机,统一组织,突出重点,示范带动,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市植树造林任务。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植树实效。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领导。义务植树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要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结合各自实际,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栽植纪念树、纪念林等,确保义务植树活动制度化、经常化;要紧紧围绕全民义务植树这个中心,组织适龄公民参加植树造林,不断创新义务植树的形式,既要轰轰烈烈,又要扎扎实实,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同时,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加强组织协调,努力搞好服务,及时解决造林绿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组织系统内适龄公民参加植树活动,确保全市义务植树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打造绿色家园、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关乎当代人民福祉和子孙后代长远利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气更新”是我们共同追求的目标。在这植树造林的黄金季节,让我们共同携手,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光荣义务,以实际行动建设绿色家园,为构建生态周口、和谐周口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