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品的问题由来已久,过期药品还被归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重要环境污染源之一。过期药就意味着药性失效,有些还可能变质,这就意味着这些药品不仅失去了预期疗效,而且药品的毒副作用还可能加大,直接危害健康甚至生命。
更为可怕的是,这些过期或者即将过期的药品,被黑心药贩回收后,转而以较低的价格再卖给农民工兄弟,有的只是简单更换了包装,但药品还是不折不扣的过期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农民工所享受到的医疗服务还很有限,加之收入微薄,对待假药和过期药缺乏基本的辨别常识,很容易被黑心药贩蒙骗,成为过期药的使用者,直接对农民工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事实上,对待过期药品,要及时进行清理和回收。但这种清理和回收,绝不意味着简单地随意丢弃,更不能再次进入药品流通渠道,威胁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低收入阶层的用药安全。目前,有些地市和一些药企都有过期药回收的计划和行动,有的地方社区还专门建有过期药品回收箱,但就目前开展的情况来看,尚缺乏过期药品回收和处理方面的制度性规范,有的过期药品回收箱成为闲置,与此相对应的却是“高价回收药品”市场的暗流涌动。
有关部门加紧制定过期药品处理和回收的相关法律法规,让更多的医药企业积极参与,明确和强化在过期药品回收中的义务和权利,不能让过期药继续流通或“变脸”后成为农民工朋友的救命药,更不能把农民工作为过期药品的“回收箱”和处理终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