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琰)近日,记者从司法部门获悉,市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司法行政工作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思路,采取“安民、惠民、近民、便民、为民”五项措施,服务我市农村经济发展。
采取安民措施,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该局将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切实做好重点社会矛盾纠纷的专题排查工作;建立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快报制度、社会矛盾纠纷定期逐级分析制度;继续巩固和完善市、县、乡、村、组五级调解组织网络;加强对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调解的同时,指导、引导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采取惠民措施,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该局将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把全面实践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在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点;充分利用律师资源,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拓展法律援助新的服务方式和领域。
采取近民措施,做好法制宣传工作。该局将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学法用法工作;大力宣传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征用、城镇拆迁、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企业重组、改制破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
采取便民措施,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该局将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对法律服务的监督指导职能,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引导律师为企业重整重组、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提供法律服务;不断开拓公证业务,积极开展服务“三农”公证工作;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准入管理、名册管理和规范管理,严格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增强司法鉴定的社会公信力。
采取为民措施,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该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安置帮教衔接措施,加大对“三假”人员和“见档不见人”人员的查找甄别力度,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防止失控流入社会重新违法犯罪;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创新帮教方式,提高工作效果;安置帮教工作以“三无”归正人员为重点,实施人性化帮教措施,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归正人员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