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彦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市及时召开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会议,从而引起了各级领导对此项工作的关注和重视。目前,全市各地各单位均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并出台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方案》,对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工作中,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工作重点、清理范围和工作程序办事。截至3月18日,全市在282家单位中共清理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45项,其中面向基层的有163项,面向各企业的有19项,面向本系统的有63项,提出拟保留项目241项,提出拟撤销项目4项,共涉及经济来源519.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50.72万元,自筹资金68.75万元。在这282家单位中,28家市直单位共清理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99项,提出拟保留项目97项,提出拟撤销项目2项,涉及经济来源225.27万元;254家县市区单位共清理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46项,提出拟保留项目144项,提出拟撤销项目2项,涉及经济来源294.2万元。
据了解,有关部门将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和规定的要求,对拟保留项目及其依据逐项进行甄别,经审核后再提出保留、合并或撤销的具体意见,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在这次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中,淮阳县纠风办、西华县纠风办、太康县纠风办及共青团周口市委、市科协、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工作积极,但也有个别单位对这一工作的重视不够,没有按上级规定要求及时上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