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宋馨)“感谢家乡人民对我的鼓励,以后我会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为备战伦敦奥运会进行不懈努力。”在4月2日召开的全市体育工作会议上,我市体育功臣、2008年北京奥运会拳击男子91公斤以上级亚军张志磊获得10万元现金和价值18万元的房子的奖励时说。
张志磊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拳击男子91公斤以上级决赛中夺得一枚银牌,成功打破了欧美选手在奥运会上对超重量级拳坛的垄断,成为我国乃至亚洲第一个在奥运会超重量级拳击比赛中获得奖牌的运动员,同时也为中国体育代表团收获了第100枚奖牌,这也是河南体育代表团在本届奥运会上取得的唯一一枚奖牌。
为表彰张志磊在北京奥运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市委、市政府给予张志磊10万元的奖励;沈丘县委、县政府为改善张志磊家的居住状况,奖励其价值18万元的房子一套。沈丘县委、县政府还发出通知,号召全县人民学习张志磊拼搏奉献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