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社会民生
 
 
 
2009年4月4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周口市公安局
联合发布打击传销2009年第1号警示

  近期,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农民工下岗返乡,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诱骗学生、农民工、下岗人员参与传销活动呈抬头之势,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避免上当受骗,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周口市公安局联合发布2009年首个打击传销警示:

  一、警惕“拉人头”式传销。传销组织打着“招工”、“招聘”、“介绍生意”、“介绍工作”等名义,谎称可以获得高额回报,利用亲属、朋友、同学、战友、老乡等各种关系,通过打电话、写信或者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等手段,将人员骗往异地从事传销活动。他们一般对参加者声称发展人员数量越多,获得报酬越多,采取限制人身自由、上课洗脑,甚至威逼、暴力等手段,对参与人员进行人身控制和精神控制。

  二、警惕传销组织谎称“国家搞试点”、“西部大开发”、“国家、地方政府暗地里支持”,以所谓“资本动作”、“特许经营”、“加盟连锁”、“连锁销售”等形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到异地从事传销活动。

  三、警惕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一些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上购物”、“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上学习培训”等名义,使用境外服务器,建立互联网站,以快速发财致富为诱饵,诱骗不明真相群众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入门费,在网上注册为所谓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介绍下线,并且直接利用网上银行电子支付手段发放奖金,从事传销活动。

  四、警惕传销组织披着合法公司、企业的外衣,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优惠顾客等形式发展下线,并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上线报酬的传销行为。

  五、警惕传销向校园渗透。一些传销组织以招聘、实习、兼职、校园代理、介绍工作为名,通过各种途径向校园渗透,在校学生勤工俭学时,应保持高度警惕,注意核实用工单位资质、工作性质等情况,不要将学生证、身份证、手机、现金交给他人保管,防止被传销组织限制人身自由。

  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周口市公安局提醒公众,传销是违法犯罪行为。参加传销及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也是违法行为。如果发现有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

  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周口市公安局

  2009年3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专题、专栏等信息资料,均为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中华龙都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Www . zhld .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时事新闻
   第04版:社会民生
我市重奖体育功臣张志磊
的哥互助基金体现民间自治
团市委组织团员青年
清明祭扫革命烈士墓
烈士陵园迎来祭扫高峰
遗失声明
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周口市公安局
联合发布打击传销2009年第1号警示
太康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