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如在税收任务上,每年都按照县人代会批复的一般预算收入和财政部门承担的收入目标任务,对局各有关股室和乡镇财税所层层分解任务,量化具体目标,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进行承诺保证。在环境卫生方面,以股室为单位划分责任区,并实行领导班子分月带班检查制度,每月一检查,每月一汇总。
严格奖罚是实施目标管理的关键。该局制定了一套目标管理奖罚机制,作为对干部的激励、管理和约束。该局以文件形式印发了《鹿邑县财政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乡镇财税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把任务完成情况同单位奖罚和个人奖罚有机结合,实行经济奖罚与政治奖罚结合。如对财税所的考核,该局对年底综合先进单位,有不等数额的资金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发经费。在政治上,该局对综合先进单位,年底奖励一个先进指标,干部年度考核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多分配一名优秀指标,在干部提拔、调整时优先考虑;对未完成局下达收入任务的财税所,取消所长、副所长及单位评先资格,对所长、副所长黄牌警告一次。同时,不分配干部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在干部提拔、调整时,对该所人员不予考虑。如招商引资工作,该局除纳入股室及财税所目标管理外,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在经济和政治上突出重奖,以此调动干部参与招商的积极性,激发自觉招商的动力。
强化督导是实施目标管理的重点。在目标管理的督导上,该局要求目标管理督导组每月深入股室及乡镇财税所进行一次工作督导,写出详细具体的督导材料,在每月上旬的局班子会和局务会议上通报情况,把任务完成、工作进展情况与所定目标进行对比,指出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和意见。同时,每月印发一期《鹿邑财政目标督导》通报,让大家互相了解情况,以此激励先进、鞭策落后。
完善制度是实施目标管理的基础。为切实保证目标管理在科学健康的轨道上运行,该局从建章立制入手,重新修订完善了《鹿邑县财政局19项规章制度》,印发了《鹿邑县财政局工作准则》、《关于实行财政局班子成员分包乡镇财税所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及卫生检查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为实施目标管理营造了一个和谐的制度环境。同时,为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确保目标管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该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的通知》文件,推行了工作任务目标责任制、办理业务限时办结制、公务办理首问负责制、工作纪律定期通报制、文明办公“畅通工程”制、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过错责任严格追究制。
目标管理的实施,在该县财政系统营造出抢抓机遇、比学赶超、心齐风正的发展氛围,营造出团结奋进、协调配合的工作氛围,营造出全力谋事、协力干事、帮助成事的创业氛围。干部职工精神饱满,信心十足,积极为全县财政事业出力献策,呈现出了人心思进、人心思上、人心思干的良好氛围,较好地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较好地促进了干部作风纪律的转变,较好地树立了新时期理财人的良好形象。在每年全县政风行风评议、经济发展环境督察、重点工程督察、干部作风督察、目标任务督察中,鹿邑县财政局均位于先进位次。财政收入连年超额完成县人代会批复的预算任务,财政支出做到了“五保”,即保工资、保稳定、保民生、保重点、保发展,有力地支持了鹿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尤其是鹿邑财政人在工作实践中叫响的“早干晚干都得干,不如早干;早完成晚完成都得完成,不如早完成;干好干坏都是干,不如干好”的财政精神已成为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代名词,为鹿邑财政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