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将享受所得税减免10%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报讯 (记者 任富强) 去年4月份,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进行重新规定。昨日,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近日在省财政厅、科技厅等部门共同组织的全省2008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活动中,按照国家新标准,我市5家企业再次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
这5家企业分别是:郸城财鑫糖业有限公司、河南金丹乳酸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河南辅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和河南莲花酶工程有限公司。
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5家企业之所以能通过新标准再次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是因为他们自主创新能力强,平均都拥有发明专利2~3项;企业成长性好,经济增长指标年平均增长20%;自主研发投入高,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4%以上;管理化水平高,且都通过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9家,其中这5家企业按照新标准通过重新认定后,将享受所得税由25%降为15%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继续享受企业研发投入抵扣成本最高按150%抵扣的优惠措施。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说,我市未按照新标准进行重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应继续加大自主研发力度,使之拥有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力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否则,部分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将被新标准“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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