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周口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为抓手,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严明政治纪律,确保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该市要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宣传,促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该市教育局把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融入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认真开展以“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落实科学发展”为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深入进行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规范权力正确行使。该市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和校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教代会、职代会等制度,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加强对管钱、管物、管人部门与岗位的监督,尤其要对比较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部门和环节实施重点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小金库”。要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规范教育收费和办学行为,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该市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严格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义务教育阶段,除政策性收费外,不得以班级、年级、学生家长委员会等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包括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补课费在内的其他任何费用,坚决杜绝“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高中阶段,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一律不得在“三限”政策以外以自费、旁听、借读、转学、非计划生等名义招收学生时进行高收费。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更不得搭车收费。强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的责任,不断完善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的监督机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认真接待和办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信息平台工作,加大对典型乱收费案件的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乱收费案件,严格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促进政风、行风建设。该市要求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和机关干部要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带动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丁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