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为1583787的朋友打来电话讯问:我全家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家人患腰椎间盘突出症,在本县人民医院治疗效果不好,想到临县一个乡级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听说那里治疗效果不错。但农合办的人解释说,只能往上级医疗单位转,不能往平级其他医疗机构转,否则不予报销。请问有这种规定吗?
答: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周口市卫生局基妇科负责新农合工作的同志,得到的答复是:参合农民享有充分的自主就医选择权,只要是经市卫生局批准设立、备案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均可按程序登记、就诊、报销,这是新农合制度为方便农民朋友采取的一项便民措施。不允许转到其他县市就诊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同时,他提醒参合农民跨县就诊前一定要先到县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登记后再就诊,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