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对于市民来说是再熟悉不过了,对于公交车上的治疗各种疾病的不雅广告,相信我们都记得一二。那些诸如“全程无痛人流、专家亲自人工助孕、生殖器修复整形”的广告词,定会让你觉得感官不适,心里憋屈。(《周口晚报》5月20日报道)
笔者曾听过这样一件尴尬事:在一辆公交车上,写有“孕妇、老人专座”的地方,一张写有“不孕不育哪去治”的广告将“老人专座”四字盖住,让人看到“孕妇不孕不育哪去治”,让人啼笑皆非。
公交车是城市形象的载体之一,是城市的名片。好的公交车广告,能体现良好的地方风俗,体现城市的文化品位。公众对公交车广告不是“一棍子打死”的,想想,如果在炎炎夏季,在车上看到一则透心凉的饮料广告,肯定让乘客感到清新凉爽;在冬季,看到暖融融的羽绒服广告,肯定让乘客感到温暖舒适;如果有一幅尊老爱幼的公益广告,更能让人想到让座或搀扶帮助别人。
公众极为反感的是无处不在的不雅广告,有人将此叫做城市中流动“牛皮癣”,笔者觉得倒很贴切。这些不雅广告像为公交车穿上了花花绿绿的“行头”,跑遍街头巷尾。目之所及,满车尽是不雅语,让你不得不看,不得不听。
公交车的主要功能是交通,是服务市民出行,它不是街头的广告栏、宣传橱窗,在它身上附加的一切,都不能违背其方便市民出行这一最基本的职能。公交车上贴满了形形色色的不雅广告,会阻碍视线,干扰乘客,甚至会耽误行程,这与其职能相违背,也与其公益性质相违背,乘客看后心里不适,其广告效果也会适得其反。
在整治公交车广告方面,上海等城市的做法值得借鉴:禁止“男子”、“女子”等字样的医疗广告在车辆、船舶等户外发布,并对利用车辆、船舶设置、发布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内容的户外广告具体范围作出规定。同时,笔者觉得在没有对发布公交车广告出台具体规定之前,公交车管理和经营机构要讲究原则,守得住“底线”。不能只求经济效益,而无视公交车的公益性质,无视乘客的心理感受。应考虑对其内容、声像等作出要求,多些温馨的、优美的文字和图片,少些让公众觉得登不了大雅之堂,或者不宜在公共场所里出现的广告语;更要考虑公交车广告具有流动性与直观性的性质,增加其公益广告投入,以弘扬社会美德,倡导文明礼仪,营造和谐的出行环境,这才不失其为城市文明的窗口、城市形象的载体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