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汽车、摩托车产业结构优化,近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扩内需、保增长的刺激消费政策,全力以赴组织“汽车、摩托车下乡”的销售、审核和兑付等工作。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市已为499辆汽车、摩托车进行补贴,其中汽车169辆、摩托车330辆,兑付补贴资金87.76万元。
为加强对“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领导,5月中旬,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申亭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范明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局长赵天冉任办公室主任,以及由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审计局、市农联社等单位为成员的“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同时要求县区场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及时制定了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目前,我市已经制定了“汽车、摩托车下乡”办公室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及信访制度和督导办法等,为推动“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市、县财政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让农民了解“汽车、摩托车下乡”的政策,使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此外,有的乡镇还在销售网点设立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众的疑惑,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收到了良好效果。与此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还开通热线电话,设立信访中心,受理群众的来电来访,并实施了首问负责制和现场办结制。
乡镇财政部门在方便农民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的同时,严格操作程序,既防止了骗补、套补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又确保了补贴资金的及时兑付。为此,各乡镇建立了监督检查制度,严禁违规操作,严禁降低补贴标准,严禁拖延补贴兑付时间,切实把“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落到实处,真正让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魏寒 李新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