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制天地
 
 
 
2009年6月29日 星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将临街设置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

  本报综合消息  据司法部消息,为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将积极创造条件在临街、一层等方便人员来往的地点设置专门接待场所。

  据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除部分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设置了临街便民、设施齐全的专门接待场所外,大部分地区的法律援助机构因条件限制,没有专门的接待场所,没有明显标识,群众不容易找到,而且办公和接待混在一起,也不利于对当事人隐私的保护。

  据了解,作为司法部将于今年6月推出的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之一,为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司法部提出要在醒目位置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指示牌,统一服务标识;设立公示栏,列明法律援助条件、申请程序、无偿服务原则、监督投诉电话等基本内容;完善无障碍配套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方便。

  (新华网)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专题、专栏等信息资料,均为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中华龙都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Www . zhld .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01版:要闻
   第02版:专版
   第03版:时事新闻
   第04版:大地产·广告
   第05版:社会民生
   第06版:法制天地
   第07版:新农村
   第08版:娱乐体育
我国将临街设置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
巡回审判解民忧
首都国庆60周年安保全面启动
干群合奏平安曲
高考“升学宴”殷勤劝酒 醉死来宾应当赔偿
应邀为人做手术
发生事故共担责
“嫁接”人性的执法更能“服众”
周口市刑事科学技术学会正式成立
“黑所”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省高院讲师团
为我市法官讲授调解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