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广告
 
 
 
2009年7月8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周口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补发穆存俊土地证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规则》的有关规定,下列申请人申请补发土地证书,已经初步审定,现予以公告征询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土地权利人,我局将核准登记,补发新的土地证书,原土地证书作废。

  联系电话:8229527

  周口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7月1日

  申请人    土地权利人    土地证书类型     土地座落      地号     土地面积        备注

  

  穆存俊      穆存俊        国有划拨     

  2008年9月2日在《周口日报》发表遗失声明

  人民路

  15—4号

  05—08—70

  143.45

  平方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专题、专栏等信息资料,均为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中华龙都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Www . zhld .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01版:要闻
   第02版:专版
   第03版:时事新闻
   第04版:广告
   第05版:社会民生
   第06版:健康时尚
   第07版:理论与实践
   第08版:龙都网苑
遗失声明
河南省周口卫生学校2009年招生简章
公 示
周口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补发穆存俊土地证书的公告
周口市港中旅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