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川汇区工业园区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决定对川汇区城北办事处李楼行政村三组标准化厂房规划用地范围内(北环路北侧,规划中原路西侧)的坟墓一律实施迁平坟工作。希望上述范围内坟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自行搬迁,逾期不搬迁者按无主坟处理。
川汇区城北办事处
200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