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规范农村财务工作,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太康县老冢镇以“村财乡理”服务中心为平台,制定四项措施,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成立机构,强化“三资”管理。该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到服务中心,并为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保障人员、经费到位。
完善制度,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该镇进一步完善“村财乡理”制度,严格报账手续,加强对农村财务人员的管理,切实做到统一银行账户管理、统一支出审核把关。
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是继续推行村务公开,农村集体“三资”每月公布一次。二是凡涉及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件和重大资金使用,都实行民主决策。三是镇财政所和镇“三资”委托代表服务中心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检查,定期审计。
严肃纪律,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的安全。镇纪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私分、挪用、侵吞农村集体“三资”的给予严厉查处,决不姑息,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的安全和社会大局的稳定。
(刘长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