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韦伟)近日,记者从市12315申诉举报中心了解到,今年消费投诉总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0%、52%和54.8%,商品质量方面的投诉同比减少38%、39%、41.5%,但农村消费申(投)诉有所增加,农村建筑用水泥投诉成新热点。
今年4月中旬,淮阳县农民李某在一家建材经销店购买大批水泥用于建房,在浇筑地梁和房柱时,水泥出现不凝固现象。经工商执法人员实地调查、勘验后发现,这些水泥存在质量问题。通过调解,厂家最终赔偿李某16000元经济损失。这种现象在其他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据市12315申诉举报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消费者对水泥质量问题的投诉呈逐年递增的趋势,特别是在2009年投诉总量减少的情况下,有关水泥的投诉比去年同期增加5个百分点。在投诉水泥存在质量问题时,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因未对水泥进行留样保存,工商部门无法将水泥送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给调解消费纠纷增加了难度。
12315申诉举报中心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水泥时,一方面要注意袋装水泥是否存在缺斤短两现象;另一方面,要注意留样(至少一袋)保存,以备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向有关部门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