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俊涛 通讯员 高一麟
——太康县文明单位创建侧记
近段时间以来,漫步太康县城,你随处都能感觉到一种亲近的文明气息。人民广场上音乐流畅,姑娘们在音乐伴奏下翩翩起舞;柳阴下、涡河边,儿童嬉戏、情侣呢喃、老者对弈;造访任一家文明单位,你感受最深的或许不是单位的基础设施,而是它的干净、和谐与特色。几年来,在文明单位创建与社会生活等诸多细节上,太康县各级文明单位的干部职工所表现出的文明意识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截至目前,全县共创建省级文明单位12个,市级文明单位32个,县级文明单位94个,争创文明为太康奏响和谐乐章。
文明单位建设内容复杂、牵涉面广、实践性强,因此,必须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否则就很难取得实实在在的创建效果。太康县人民法院不断完善和健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院长袁亚坚身先士卒,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纳入司法绩效管理,细化、量化到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跟踪考评抓好落实,实行一月一检查、一季一评比、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等制度,奖优罚劣;逢会必讲创建工作,“人人都是文明标兵,人人都是法院形象”的创建口号根植于每位同志心中。通过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全院上下真正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司法形象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只有选准一些主旨鲜明、极具特色的载体,文明单位创建才会出现轰轰烈烈的局面。县财政局注重“细胞”建设,始终坚持把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创建内涵作为财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广泛开展“文明股所”、“文明楼栋”、“文明家庭”、“模范职工之家”等创建活动,激发和凝聚广大财政干部的工作热情,展示财政干部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人行、电业局、国税、地税等“窗口”单位注意结合自身特点和业务实际,推行承诺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办税服务厅、缴费大厅、会计科、会计核算等窗口单位建设,完善和落实 “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在办事中把关,在把关中服务,规范运作,务求实效。
文明单位是一个综合性荣誉称号,客观上要求各创建单位在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务必抓住业务工作、基础性工作两大“基础”不放松。一方面要把业务工作放到全市、全省、全国去考虑,去衡量、去比较,争创一流;另一方面要切实做好基础性工作。太康县工商局结合单位实际,突出单位特色,狠抓基础工程、宣传阵地、教育阵地、活动阵地建设和制度建设,干部职工学习有阵地,娱乐有场所,切实尝到了创建工作的“甜头”,大大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创建积极性。
创建文明单位,提高职工文明素质,本身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工作稍一“断线”,就会前功尽弃,功亏一篑。县电业局主要领导在有关会议上以及到基层单位检查指导时,多次要求单位同志正确认识创建意义和作用,牌子到手不歇步,抓好巩固促发展。县文明办注意搞好文明单位的复查整顿和规范管理,适时组织召开一些文明单位建设经验交流会、现场会、座谈会等,通过各种方式使创建单位搞好自身的规范化管理,强力推动文明单位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使文明之花色更艳,香更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