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工业园区西北路东延,北三路、大庆路北延建设工程经川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发投资【2009】066、川发投资【2009】067、川发投资【2009】072和川发投资【2009】073号文批准实施,该工程项目施工采用BT方式建设,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周口市川汇兴源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公司
二、招标内容:道路建设,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业园区西北路东延、大庆路东延、北三路东延工程。
2.工程地点:川汇区工业园区。
3.工程规模:道路长度约2.2公里,工程概算以施工图纸预算的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4.工期要求:2009年10月开工,2010年5月底竣工。
5.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资方式:BT(建设—转让)
项目具体内容包括:雨污水管网、道路、给水(设计、跟踪审计、监理等工作由招标人组织实施,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欢迎有实力的投资人投标。
五、回购方式: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分4年按工程总价5122的比例回购。
六、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①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造师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二级施工资质建造师资质证书, 报名时须提供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明,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拆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书)。通过资格预审的建造师投标时不得更换。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4.投标人项目中标后,各项目必须依法组织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组织施工。
5.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
该项目为2009年川汇区人民政府重点工程,欢迎有实力的投资人于2009年8月20前到川汇区工业园区联系洽谈!
联系电话:0394—8568621 8568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