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今后,广东的公立医院将逐步试点收取医师服务费。记者昨天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全省将首先在深圳、湛江和韶关三地公立医院开展收取医师服务费的改革试点,并力争在未来3至5年内在全省所有公立医院逐步取消医院销售药品收取15%以下的加成率。
在8月10日广东省物价局举行的药品差别定价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该省物价局副局长马云介绍,根据广东医药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全省将在深圳、湛江、韶关等三市率先试点的基础上,逐步调整降低直至取消非营利性医疗服务机构的药品加价率,取而代之收取医师服务费,以弥补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后而出现的收入损失。
马云表示,为了避免造成医药价格改革就是要让医院“堤内损失堤外补”的印象,将来的医师服务费将争取通过医保费用支出,从而不增加患者的看病负担。
对于即将收取的医师服务费,马云表示,省物价局将不会在全省设立一刀切的收费标准。“毕竟,珠三角城市与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市县的收入水平还存在着较大差异。”他认为,为了让医师服务费更好地反映医疗服务人员的价值,将来甚至同一座城市内不同等级的医院,乃至同一医院内不同职称等级的医生,都将执行不一样的医师服务费收费标准。
马云还表示,广东将在加大对医疗服务政府投入的同时,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收费,以真正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和技术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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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近日透露,卫生部于本月开始在全国若干个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遴选工作,10月将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马晓伟表示,公立医院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解决群众反映的看病就医问题的关键环节,也是医改中最艰巨、情况最复杂的一项任务。《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将于近期下发,8月开始在全国若干个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遴选工作,10月启动试点工作。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在8日曾透露,《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将于近日下发,将选择12个左右地市级城市100家左右公立医院开展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