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委统战部
关于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
1.什么是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就广义而言,是指不同的社会政治力量(包括阶级、阶层、政党、集团乃至民族、国家等)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实现一定的共同目标,在某些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组成的政治联盟。简单地说,统一战线就是一定社会政治力量的联合。
2.“三大法宝”的论断是怎么提出的?
1939年7月,毛泽东同志在欢送整装待发、即将从延安奔赴华北抗日前线的热血青年时,援引中国古典小说《封神演义》中的故事说:“当年姜子牙下昆仑山,元始天尊送了他杏黄旗、四不像、打神鞭三样法宝,现在你们要出发上前线,我也送你们三样法宝,这就是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这个提法同年10月发表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大法宝。”这就是著名的“三大法宝”论断。在我国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同志指出,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不可以削弱,而应该加强;不可以缩小,而应该扩大。江泽民同志在2000年12月召开的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在新世纪,统一战线作为党的一个重要法宝,绝不能丢掉;作为党的一个政治优势,绝不能削弱;作为党的一项长期方针,绝不能动摇。胡锦涛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
3.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是什么?
在新的发展阶段,统一战线工作范围进一步扩大,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眷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统一战线工作的重点是党外代表人士。
4.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性质和特征是什么?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已经进一步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具有空前的广泛性、巨大的包容性、鲜明的多样性和显著的社会特征。
5.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是什么?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服务,为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以及祖国和平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6.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全面加强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建设,推动统一战线事业蓬勃发展,使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更加巩固,各民族的关系更加和谐,社会各阶层的关系更加协调,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更加适应,大陆同胞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联系更加密切,努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统一战线,为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国家综合实力、激发社会创造力提供广泛支持和有力保障。
7.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是什么?
长期以来,我们党在统一战线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重要原则。主要有: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坚持为实现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服务,坚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坚持“团结——批评——团结”,坚持以人为本、照顾同盟者利益等。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必须始终不渝地遵循和贯彻这些原则。
8.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五个服务”内容是什么?
统一战线要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要为促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服务,要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服务,要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要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统一服务。
关于民主党派工作
1.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的性质是什么?
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2.我国现有哪些民主党派?
我国共有8个民主党派,分别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各民主党派成员分别称为“民革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
3.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4.多党合作必须坚持的政治准则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
5.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是什么?
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根本任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6.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和基本方式是什么?
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是: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中进行协商。政治协商有两种基本方式:一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二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与各民主党派、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
7.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什么?
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8.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民主党派作为我国的参政党,其职能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服务社会、利益表达与协调关系、自我教育。其中,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基本职能。
9.互相监督的性质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这种监督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所以更加需要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
10.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党委依法执政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
11.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在政治协商中提出意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党委及其职能部门提出书面意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在组织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时,可邀请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加;通过在政协大会发言和提出提案、在视察调研中提出意见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重大问题调查和专项考察等活动;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邀人员等。
12.如何实现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
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要依靠中国共产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思想政治工作、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民主党派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共同奋斗;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做好政治引导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关于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1.党对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要求是什么?
要尊重党外知识分子的劳动和创造,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鼓励他们把实现个人价值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结合起来。按照培养、吸引、用好人才的要求,积极为党外知识分子从事教育、科研等工作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掌握新形势下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和建立必要的载体和渠道,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其的教育和引导。做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注重发挥留学人员联谊会等组织的作用,支持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通过多种形式报效祖国。另外,统战部门要加强同组织、宣传、教育、科技、民政、人事等部门的协作,并注意发挥各民主党派和有关人民团体的作用。
2.为什么要建设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当前,改革开放以后成长起来的新一代党外人士已经成为统一战线的主体。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党外代表人士及其后备队伍,直接关系到党与党外人士合作的水平,关系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关系到统一战线的持续发展。
3.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进步性和代表性相统一,坚持政治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坚持发扬民主、沟通协商。
4.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解放思想、拓宽视野,抓住源头、打好基础,完善机制、推进选拔,努力打造一支能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广泛代表性和较强参政议政能力、与党长期亲密合作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5.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点是什么?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点是: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级组织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社会团体领导班子中的党外人士,无党派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加大在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加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人民团体领导班子中的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加强对爱国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人员的培养培训,努力打造一支爱国爱港、爱国爱澳代表人士队伍。
关于民族工作
1.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坚持民族平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
2.民族工作的三句话是什么?
一是继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二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三是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三个离不开”的内容是什么?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4.我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是什么?
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各族人民都要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传统,自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我国的民族问题是我国的内部事务,反对一切外部势力利用民族问题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和颠覆活动。
5.我国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我国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平等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石,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线,互助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保障,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
6.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是什么?
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共同团结奋斗,就是要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建设小康社会上来,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上来。共同繁荣发展,就是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只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才能具有强大动力;只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才能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打下坚实基础。
7.为什么要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党的一贯方针,是贯彻执行民族政策、增强民族团结、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关键。少数民族干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少数民族干部同本民族人民群众有密切联系,他们熟悉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了解本民族人民的思想感情和愿望要求,了解本民族和本地区的特点,是党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
8.怎样正确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
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必须讲原则、讲法制、讲政策、讲策略,严格区分和正确把握矛盾性质。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成员的一般民事和刑事案件都归结为民族问题。现阶段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基本上属于人民内部的非对抗性矛盾,对于这类问题,要相信和依靠广大干部群众,采取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办法来解决,避免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各族人民利益,依法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何种宗教,都要依法处理。对于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打击。坚持和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努力引导群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利益。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处理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的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和长效机制,定期排查民族宗教领域的不安定因素,及时消除影响民族团结的重大隐患,努力把各类突发事件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9.党和国家关于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基本政策是什么?
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
10.我国有哪些民族信仰伊斯兰教?他们有什么风俗习惯?
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共有10个,分别是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东乡族、保安族、撒拉族。忌讳养猪、禁食猪肉是信仰伊斯兰教的10个民族的风俗习惯。
关于宗教工作
1.我国有哪些宗教和宗教团体?
我国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五大宗教的全国性宗教团体有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等。各宗教团体按照各自的章程选举、产生领导人和领导机构,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也相应成立地方各级宗教团体。
2.我国宪法中关于宗教方面有何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3.如何全面理解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
4.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5.如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指政府根据国家的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宗教方面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和行为,以及社会公共活动涉及宗教界权益的关系和行为的行政管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基本内容是:切实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保证正常宗教活动的有序进行,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能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和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绝不允许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宗教压迫剥削制度;绝不允许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和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团结;绝不允许利用宗教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妨碍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要旨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6.宗教工作最根本的任务是什么?
广大信教群众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宗教工作最根本的任务是做信教群众的工作,是要团结和教育信教群众为祖国富强和民族振兴积极贡献力量。认真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正确处理党同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关系,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在广大信教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7.宗教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四个维护”内容是什么?
“四个维护”即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四个维护”是党和政府要求宗教界在政治上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宗教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8.衡量宗教工作的四条标准是什么?
党的宗教政策是否得到落实,宗教事务管理是否走上法制化轨道,与民族、宗教问题相关的矛盾纠纷是否得到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是否团结一致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9.宗教与邪教的区别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所谓邪教组织,就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邪教的本质是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几乎所有的邪教组织都盗用过传统宗教的教规、教义和信仰术语,并将其夸张和歪曲,为它的反社会目的服务。而我国的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都是提倡对所在社会采取包容接纳和参与的积极态度,大力提倡优良的社会伦理,把爱国守法、热心公益、维护社会稳定、共同建设文明进步的社会作为信教群众的自主意识。因此,邪教根本不是宗教,它是一种邪恶势力,是危害社会的毒瘤。
10.宗教与封建迷信的区别是什么?
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一般由信仰和观念、道德规范、宗教仪式、戒律、活动场所等基本要素构成。封建迷信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一种陋习,一般是由神汉、神婆等迷信职业者主持的算命、看风水、卜卦等活动组成,没有正式的组织形式、仪式、仪规、戒律。
11.加强爱国宗教力量建设的三项主要工作是什么?
一是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二是加强对爱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三是加强对宗教院校的建设。
12.中国共产党对党员信教问题的态度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生活在基层的共产党员,既要在思想上同宗教信仰划清界限,又要在生活中尊重和顺从民族的风俗习惯。
关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要密切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联系,了解和掌握新的社会阶层的发展变化,畅通提意见的渠道,维护其合法权益,鼓励和帮助他们发展事业,表彰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自觉担负起义利兼顾、扶贫济困的社会责任,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2.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机制是什么?
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统战部门牵头、党政有关部门参加、社会有关团体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合力。
3.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方法是什么?
以社团为纽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发挥社会团体在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中的作用;以社区为依托,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纳入街道、社区党组织工作范围,认真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方针政策;以网络为媒介,注意运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掌握情况,宣传政策,开展工作;以活动为抓手,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考察调研、扶贫济困、专业咨询等,寓统战工作于各类活动之中。
4.培养选拔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规定是什么?
把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纳入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按照有较高政治素质、有较大社会贡献、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在所联系阶层中有较大影响的标准,建立和完善评价体系,有重点地培养选拔,逐步建立一支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适当增加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数量,做好向有关人民团体推荐提名工作,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比较集中的行业协会,可推荐适当数量的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
5.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入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规定是什么?
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要把吸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公司制企业个人控股股东和其他类型企业的主要个人出资人(以下简称私营企业主)中的先进分子入党纳入经常性发展党员工作。吸收私营企业主中的先进分子入党,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贯彻十六大提出“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求,以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民主党派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基本要求是,从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原则出发,按照章程规定,遵循组织发展的基本方针,从严掌握,择优、少量发展其中政治素质好、层次高的代表性人士。对于私营企业主,“民建”可适当发展其中符合条件的代表性人士,其他民主党派可个别发展与本党派重点分工范围相关的代表性人士;对于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各民主党派可少量发展其中符合条件的、与本党派重点分工范围相关的代表性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入民主党派除了要符合章程规定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已有一定的政治安排或担任一定的社会职务;私营企业主还应具备诚实守信、合法经营、遵纪守法、热爱公益事业的条件,在同行业中影响好、代表性强。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代表性人士,须征得民主党派省级组织的同意;发展私营企业主,应事先与其所在地的中共党委统战部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并向工商、税务等部门了解其经营、纳税情况。新的社会阶层代表性人士加入民主党派后,应严格组织生活,加强管理,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
关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统战工作
1.党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要求和工作方针是什么?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总体要求是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工作方针是团结、帮助、引导、教育。
2.工商联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工商联是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3.工商联的会员有哪些?
新时期工商联的会员,除了原工商业者外,主要是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三胞”(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投资企业和部分乡镇企业。
4.对发挥工商联作用的要求是什么?
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就有关问题听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作用,健全和完善工商联民间商会职能,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制定非公有制经济相关政策和协调非公有制经济相关工作时,要让工商联参加。在建立新型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工商联既要维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又要与工会等人民团体密切配合,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5.统战部与工商联党组的关系如何?
全国工商联党组不同于国务院各部门的党组,也有别于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的党组。工商联党组受同级统战部领导,统战部要切实加强对工商联党组的领导,充分发挥工商联党组在工商联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关于加强和改善
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
1.为什么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统一战线工作?
统战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各级党委要把统一战线工作作为事关党和国家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统一战线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把统战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的考核内容,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把统战工作纳入宣传、新闻工作计划,通过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种媒体积极宣传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加大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宣传力度,有民主党派职务或身份的在新闻报道中应按规定注明;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重要教学内容,作为培训党政干部的必修课程;把多党合作,“一国两制”,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等列入国民教育内容;把统一战线理论研究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宣传统一战线知识,带头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带头参加统一战线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2.如何加强基层统战工作?
基层统战工作主要指县级及县级以下单位,包括街道、乡镇、社区、机关学校、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等单位的统战工作。基层统战工作是整个统战工作的组成部分。县级统战工作要以民族、宗教、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为重点,社区统战工作要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为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统战工作要以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为重点。加强基层统战工作还必须以机构和人员建设为保障,保证基层统战工作必要的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统战工作任务重的街道、乡镇党组织要有统战委员;规模较大、统战工作对象多、任务重的高等院校党委应单独设立统战部;重点科研院所和大型国有企业党委要设置统战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统战干部;其他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也要有人员负责统战工作。
3.如何充分发挥统战部门的职能作用?
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要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和精干、统一、高效的原则,结合各自特点,在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相关干部的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各负其责的机制。各级统战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本地区统战工作的职责,加强与民族、宗教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指导,积极支持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各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增强统一战线意识,加强同统战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善于在工作中体现统一战线的方法和要求。要着眼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在统一战线中深入开展“凝聚力工程”活动。统战系统各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4.如何加强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要按照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具有民主作风、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的要求,配备好统战部门领导班子。加大统战部门干部与其他部门干部交流的力度,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干部到基层挂职或任职。各级统战部门要加强对统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全面提高统战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继承和发扬统一战线工作的优良传统,努力建设一支勤奋学习、作风民主、求真务实、廉洁自律、团结奉献、开拓创新的统战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