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酒不成席。一场饭局,若是没有酒,绝对是不行的。在饭桌上,喝酒要劝,劝酒必饮。在酒文化的熏陶下,朋友聚会、托人办事难免要喝点小酒。面对喝酒驾车触犯法规,不喝酒就会得罪领导、朋友的两难选择,许多驾车者怀着侥幸心理而选择前者,他们认为,“只要意识清醒,开车就不会出事”。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汽车拥有量只占全世界的1.9%,而汽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死亡率却占全世界的15%,排名世界之首,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酒后驾车造成的。每次血的教训都令人触目惊心,但酒后驾车却屡禁不止,主要原因是与法律处罚过轻有关。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规定的处罚措施,仅仅是罚款和行政拘留。只有在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才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8月15日起,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整治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酒后驾车者作出“四个一律”的处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说:“对酒后驾驶,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要一视同仁、从严处罚,绝不允许开口子,绝不搞下不为例。”此举让人看到了中国严厉整治交通违法的良好开端。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与严厉惩处的威慑下,这两个月内,相信酒后驾车现象会大大减少。但笔者希望,这样的整治行动不要仅限于两个月,应长期坚持下去,要让司机“谈酒色变”, 形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习惯,拒绝醉酒驾驶。
田祥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