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例环境污染案件的判决引起了诸多媒体的广泛关注。
据报道江苏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14日以投放毒害性物质罪对盐城市“2·20”特大水污染事件嫌犯、原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文标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同时合并其他罪行决定对胡文标执行有期徒刑11年。这是我国首次以投放毒害性物质罪对违规排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当事人判刑。
严重超标的污水不经处理就肆无忌惮地排放到人们饮用的河水里其“黑心”程度可想而知。法院判其投毒罪实在是顺应民意、大快人心。胡文标获刑11年的确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我们每个人都不能脱离赖以生存的环境,空气、水等环境要素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污染环境就是对人的生存权和健康权的蔑视和侵犯对待这样的“公害”必须“零容忍”、施重典。
盐城地处苏北和周口一样都是欠发达地区很容易走上“先发展再保护”、“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好在我们对此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经历了“流域限批”的切肤之痛周口两个月后率先解禁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少了浮躁冒进多了冷静睿智;少了短视近视多了战略眼光做了大量诸如环境保护等保民生、促和谐、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实现了周口环境保护工作由落后到先进的转变。据《周口晚报》报道今年上半年全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的COD浓度累计达标率为96.2%氨氮浓度累计达标率为62.2%。达标率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2%和8%。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67天达标率为92.3%。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累计达标率为97%。数据充分表明我市环境质量明显好转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环境改善是老百姓最基本的民意诉求对于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者就要施以重典只有如此才能使得华夏大地青山长在、绿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