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艳丽) 目前,“家电下乡”产品在我市农村广受青睐。今年1月至7月,全市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88173台(部),同比增长392.1%;累计销售金额26124.95万元,同比增长435.5%;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均居全省第一位,受惠农户达18.32万户。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工作,将其作为扩大内需、推动消费、带动生产、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
市、县两级制订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家电下乡”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实施时间、主要内容、补贴对象、申报条件等。
推广代垫直补,确保迅速兑付。今年,我市加大了代垫直补推进力度,在全市1000多个销售网点推行代垫直补,大大方便了农民群众,推进了工作的进展。
加强产品监管,保证销售产品质量。目前,我市共有销售企业12家、销售网点1321个,其中县级网点190个、乡镇网点1112个。做好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服务和管理,规范销售行为,是我市今年工作的重点。一是对全市销售网点进行清理和整顿。二是网点的设置向乡镇倾斜,特别要在偏远乡镇多设销售网点。三是销售企业必须制定完善的宣传、配送、售后服务、价格管理、监督等措施,确保“家电下乡”销售渠道顺畅。四是组织商务、财政、工商、公安、质监、物价、税务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800多人次,检查家电产品经营户720家。五是严把质量准入关。各县市区质监局组织服务队不定期地深入乡镇网点,对其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进行严格查验,严防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建立严格的保障和奖惩激励机制。为推动“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市“家电下乡”办公室于年初制定了一个完善的奖惩机制和年终考核措施,每年评选出模范县市、模范企业、模范乡镇、模范销售网点,并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工作差的县市区、经销企业、乡镇、网点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