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史书杰 通讯员 李新海)近日,记者从沈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为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该县卫生局推出了一系列管理新政。
一、进一步强化医院院长、新农合代办处管理人员的责任。医院院长为单位新农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代办处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一旦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二者必须承担连带责任。二、严格医药费用票据管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对参合住院病人使用实名制、微机打印的“一日清单”票据,每天将病人费用明细表打印后交由病人签字,无病人签字者一律不予报补。三、实行代办处监管人员定期交流使用制,杜绝人情管理现象的发生。四、实行双重督导制。县合管办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对新农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此外,该局还定期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家中等了解群众对新农合工作的满意度,严格查处新农合监管人员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五、实行乡镇新农合代办处代替外转病人报补医药费用制。严格报补资料审核,做到层层把关。六、强化病历和报补资料管理。病人入院24小时内必须完善病历,病历医嘱、处方和病人费用与病人实际诊疗相一致,否则一律不予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