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0日以来,河南、江西两地工商机关联合开展了保护“莲花”驰名商标专项行动,在不到10天的时间内,端掉假冒窝点1个,查扣封口机、天平称各1台,查缴假冒莲花味精16479袋4000余公斤。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河南省重点企业,其“莲花”商标于1999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其主导产品“莲花”味精在国内外市场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莲花”商标因此成为一些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侵权假冒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
近年来,在河南省工商局的大力支持下,周口市工商局相继组织开展了豫陕、豫黑工商机关联合保护“莲花”驰名商标专项行动,初步建立了震慑违法、预防制售假冒“莲花”产品的协作平台,使莲花味精的销量不断攀升,有力地保护了“莲花”驰名商标的专用权,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深受企业好评。
今年4月29日,市工商局局长陈晓峰带领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到河南莲花股份有限公司走访时,莲花股份公司负责人反映,江西等地侵害“莲花”商标专用权现象十分严重,对“莲花”产品的正常销售造成了很大影响,希望工商部门能帮助在江西开展跨省际打假活动。
8月20日,由河南省工商局商标处长王民生带队,周口市工商局局长陈晓峰、项城市工商局局长王凤山及相关商标管理人员与莲花股份公司打假技术人员一同赶赴江西,江西省工商局主管商标的副局长沈庆中亲自主持召开了豫赣两省工商联合保护“莲花”驰名商标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
自8月20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江西新余、萍乡、樟树、吉安、九江、南昌等地捷报频传,端掉假冒窝点1个,查扣封口机、天平称各1台,查缴假冒莲花味精16479袋4000余公斤。目前,河南、江西两地工商机关联合开展保护“莲花”驰名商标专项行动仍在继续。
(崔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