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宋馨)记者昨日从市人事局获悉,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召开会议,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正式启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是中央、省、市党委和政府审时度势,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的高度出发,决定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对于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贯彻义务教育法和促进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绩效工资,今年国庆节前将兑现落实到位。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草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总体方案和非义务教育学校及其他行业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出台后,有关部门将及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