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秀全、徐守银、吴震、杨培坤、周德力、陈长江、李坡、宋金民、彭建峰:本院受理原告周口市顺达粮运有限公司诉你们其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08)川民初字第1516—15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200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