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宋馨)中秋佳节和国庆节将至,为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庆假日,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9月11日至10月11日,我市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督察。
此次督察的内容包括,了解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情况;各地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情况以及在加强种植养殖、餐饮服务、生产加工等环节监管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及经验;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以及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各类食品企业对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自查和监管部门对食品企业的检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尤其是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重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的检查整顿;各县(市、区)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