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一医院推出“处方超过200元,患者签字才生效”举措,经媒体报道后引得舆论一片叫好。有论者说体现了医院的民生情怀,值得期待。更有人乐观地认为,“看病贵问题有望由此得到解决”。如此隔靴搔痒般的措施,竟能引得舆论一片喝彩,笔者感到很不理解。
关于看病,笔者儿时有两个深刻的记忆。第一是,无论家庭多么困难,看病从来都是不讲价的,要么不看。第二是,不管患者和医生的关系多么亲近,打针吃药都是要依例付钱的。小的时候不太明白,现在想来,老辈人世代遵循的某些传统观念中,实在是集中了无穷无尽的人生智慧。在他们看来,和医生讨价还价,在医生那里吃“舍药”,那不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健康不当回事吗?
事实恐怕也就是这样。石家庄第一医院实行“大处方患者签字”措施以来,到底有多少患者敢于对大处方说“不”了,笔者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数字不会太大。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医生真开了张200元以上处方,要病人签字,病人会不签吗,敢不签吗?虽然医患双方平等,但在对医疗、药物知识的了解方面,患者处于绝对的劣势。在医生开出处方后,只要医生强调某项检查的重要性或某种药物的特殊效用,患者就只能认同,只能老老实实地付钱抓药。患者没有能力对用药的合理性做出判断,签字与否也不过是看医生的脸色行事而已。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如果没有相关政策的跟进,即便推出大处方让患者签字这样的措施,也无法对某些医生的“大手笔”形成实质性的制衡,对医生不合理大处方的监督依然只能停留在道德层面。笔者认为,要想真正遏制住不合理的“大处方”,就必须由具备医学知识并且和医院没有利益关系的机构形成第三方监督力量,同时理顺医疗价格体系,把虚高的药价真正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