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俊涛)9月28日,太康县召开全县中层领导干部会,传达了《中共太康县纪委太康县监察局关于切实加强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转发了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公车私用问题的通报,县委书记王国玺在会上要求,“双节”期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六严禁”、“八不准”。
此“六严禁”、“八不准”分别为,严禁制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赠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参与赌博。不准收取有价证券;不准乱发奖金;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用公款外出旅游;不准从事赌博活动;不准公车私用;不准宣传有违上级规定的言论;不准红白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王国玺要求每位领导干部,要从小事做起,从杜绝“节日病”做起,树立清风正气,确保度过和谐文明、清廉节俭的国庆节、中秋节。
另据了解,节日期间,该县纪委还成立了专项检查组,对各单位公车封存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对娱乐场所、酒店、较大规模的商场、超市等重点地区进行监督检查。节日后,各单位领导干部还要写出治理“节日病”自查报告,报县纪委、县监察局备案。
(线索提供 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