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记者在市检察院了解到,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已挂牌成立。该鉴定中心的27名司法鉴定人员接受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司法鉴定资格证书。市人民检察院从2007年开始,历经申报、最高检审核、最高检网站公布的程序,于2009年7月30日,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设立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该中心成立后,按照规定,将承担本辖区的司法鉴定工作,可以受理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和法医临床鉴定、物证类文书鉴定、司法会计鉴定三项司法鉴定业务。 (记者 普淑娟 通讯员 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