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川汇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成立以来,累计评审各类政府投资项目69个,送审资金总额14037万元,审定资金总额11881万元,审减不合理资金2156万元。
强化制度保障,规范评审行为。为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强化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投资效益,该中心出台了《川汇区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汇区财政资金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川汇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职能职责,规范了评审程序,确定了评审范围,为评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评审程序。该中心按照“四先四后”的评审原则,即坚持先评审后预算,严格把好工程预算控制价审核关,对未经评审或评审不过关的项目单位不予下达预算;坚持先评审后招标,对所有项目工程建设程序、预算造价以及招标标底等进行评审,未经评审不得开标;坚持先评审后拨款,对项目建设内容按有关标准、定额、规定逐项进行评审,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审查核实工程量,做到不克扣、不超拨,将建设资金按工程建设进度分期直接拨付给项目法人或施工单位;坚持先评审后批复决算,对项目工程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以及绩效评价等进行事后评审,对不应列入项目工程的费用进行清理,严格将项目竣工决算评审报告或结论作为办理工程投资尾款清算和调整有关账目的依据。
强化服务指导,升华评审作用。该中心积极提供项目建设咨询,对项目单位在工程建设、设计方案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为送审单位及建设项目服务。
(完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