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名44岁的警察,在重庆国庆焰火晚会结束后,高举手电筒2小时为群众照路的照片被网友发到论坛,这位民警受到很多网友称赞,被尊称为“灯塔民警”。这位民警表示,没想到自己“工作中的一件小事”竟然成为网友议论的焦点,确保市民安全是一个民警的基本职责。(据10月16日《重庆商报》报道)
从网友热情洋溢的话语可以看出,他们的好评和称赞是发自内心的,他们从内心深处记住了这位高举手电筒2小时为群众照路的警察。“灯塔民警”,就像一座灯塔,照亮的不仅仅是群众回家的路,更是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而耐人寻味的是,这位警察对网友的称赞颇有些“受宠若惊”,他没想到自己“工作中的一件小事”,会被网友如此“放大”。不错,这位“灯塔民警”是在履行职责,但他履行职责的姿态是“充分履职”,由于他的“充分履职”,群众回家的路是亮堂堂的,群众安全回家的“权利”是“饱满”的。
无独有偶。最近,杭州安吉路实验学校老师吴利红一下成了“网络红人”。原来,这位吴老师在每个雨天,都会自觉提早到校,为每一位需要的孩子打伞,而且坚持了整整12年。坚持整整12年,一位“充分履职”的教师用雨伞撑起了师德的美丽,正如网友所说的,这样一把伞,这样一位老师,值得我们尊敬和爱戴。
尸位素餐,是一种履职;在公共服务的岗位上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是一种履职;“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热心为群众办事和服务,也是一种履职。而群众的心目中有杆秤,对每一种履职,他们自会作出评判。就像尸位素餐会遭人诟病一样,重庆那位“灯塔民警”和杭州那位老师,因为“充分履职”,收获了他们理应得到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