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随着我市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开展,城市管理部门对市区主干道之一的工农路上的临时市场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笔者在上下班高峰时间也看到,该路段仍有摊点在经营,问及为何仍在该路段经营,他们有几多苦衷:一个小摊位关系着一家老小,没有了生意,生活就没有了依靠;到管理部门指定的市场经营又有诸多不便,只有看管理者不在,见缝扎针出摊经营。而附近群众也需要这些商贩的存在,这也为商贩们不愿“另求高处”提供了市场。
一段时间以来,工农路真可谓是“工人和农民居住地”,商贩占道经营、烟气熏天、杀鸡宰鱼、乱倒垃圾、阻塞交通,市民反映强烈,净化市容、还路于民迫在眉睫,也是广大市民的心声。一边是整治,一边是生计。市区环境不整治,“城市像个大集镇”;而流动摊点的存在,在为市民生活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对部分城市低收入群众的生存具有决定性意义。因此,我们在整治商贩占道经营方面,要认真寻找市容和民生的平衡点,只有使二者得以平衡,整治才会真正收效。
一个地段能形成临时市场,就说明这里居民市场需求旺盛。仅靠城管部门一纸“拆除令”、几场“取缔”行动、几声“罚款”吆喝,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从现实情况看,没有哪个国家能彻底取消小商小贩,如何让“地摊经济”在城市中有序经营,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民生,既需要提高管理水平,更需要提供有效服务。
就市区部分路段商贩占道经营,笔者有以下几点拙见:其一,各区选择部分社区和合适路段,建一批“民生市场”;在不影响交通和市容的前提下,有序设置一批早(夜)市;在部分社区、街巷整治规范一批摊点群,从而满足老百姓的正常生活需要。其二,在建设“民生市场”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加强对商贩经营行为的管理,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街巷支路规范的原则,推行画线管理,在路口、公交站台等重要的公众出行地段严禁其摆摊经营,规定垃圾自产自销等,确保其行为不影响交通和市容。其三,从长远考虑,在制定某一地域建设规划时,要为农产品、小商品等小商小贩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场所,以方便居民生活需求。
实现改善市容环境和方便群众生活的“双赢”效果,仅靠“堵”或者“赶”不行,营造社会各界满意的靓丽市容环境,需要多策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