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性”概念及其在教育中的适用
所谓主体性就是人作为主体的规定性。其本质内涵包括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超越性)。自主性意味着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不受其他的外部力量或原因左右,能够通过独立的理性反思形成自己的打算和目标,自由地做出选择,那么一个人在社会意义上就是自主的。英国学者迪尔登在《自主性智育》一文中概括出自主性有三个特征:①独立做出判断;②批判性地反思这些判断的倾向;③依据这些独立反思的判断将信念与行为整合起来的倾向。
二、当前幼儿教育中主体性的缺失
有专家提出,人的主体性要经历“群体主体、个人主体、人类主体”三个阶段,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已达到个人主体高峰时期甚至发展为占有性个人主体,造成了诸如环境损坏等对人类社会的危害,因此人们呼唤个人主体的形成。
三、主体性在幼儿教育中的实现途径
要实现幼儿的主体性并非易事,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需要管理决策者、教师、家长、研究人员、培训人员、其他社会成员共同努力。
首先,管理者(决策者)、研究人员、培训者应协同教师共生一个教育哲学体系并不断与家长、其他社会成员产生互动。奈勒说:“教育问题归根结底是哲学本身的问题。”而哲学问题就是历史观、价值观的问题,幼儿教育中相关人员的教育哲学观可以不同,但应有一个根本的共识,那就是教育是关于“人”的教育,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二者在交往其共同体中各自保持人格的独立和平等,并在互动中相互作用、相互渗透,形成“交互主体性。”
其次,教师主体性在幼儿教育中的实现身体力行:
1.管理者(决策者)本着“为人的发展服务”原则,为幼儿教育的发展把握方向、制定计划、实施监督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也就是说管理者(决策者)更多的是为教育主体性发挥营造适宜的环境,如重视人的价值、打造团队精神、集中群体智慧、确立前瞻性发展目标等。
2.教师是教育思想落到实践的核心力量。幼儿教育应以幼儿在幼儿园“快乐与否”为指标,以整合幼儿的经验为内容,以“尊重幼儿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原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促进幼儿健康和谐发展。
在此基础上,我们呼吁相关部门逐步还原教育的本来面目,保持其相对独立性,对幼儿教育给予相应支持,不要轻易撤并、改制、缩编、降本;并对“什么样的幼儿园是好的幼儿园”加以舆论上的引导,以遵循幼儿教育的发展规律,体现幼儿教育中的主体性,实现幼儿教育自身的价值。
(河南省郸城县实验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