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社会民生
 
 
 
2009年11月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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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
大病医疗救助惠及特困群体

  本报讯(记者 窦娜 实习生 杨亚飞)“多亏政府的好政策呀,要不然我就活不到今天了……”提起前几日从川汇区民政局领到的5000元医疗救助金,家住川汇区人和办事处的低保户张秀红激动不已。和张秀红一样高兴的还有其他获得救助的35人。截至10月份,川汇区共发放大病医疗救助金94095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大病重病看病难问题。

  58岁的张秀红,今年3月患脑出血,花去医药费26800元。由于家庭贫困,属于低保范围,川汇区民政局在了解她的情况后,及时为其办理了医疗救助手续。近日,按照川汇区大病医疗救助有关规定,她从民政部门领取了5000元的医疗救助金。

  川汇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大病医疗救助主要是针对城乡特困群众,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的有效措施。凡持有城市低保证(农村低保证、五保证),本人又参加了城乡医疗救助体系的人员,除按医疗救助体系规定报销外,剩下的部分,可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救助,享受新型农村(城镇)合作医疗和大病补助“双报销”。大病医疗救助年度救助资金最高限额每人每年为5000元,五保户的起报线为零,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的起报线为300元。

  据统计,今年前10个月,川汇区民政局累计救助尿毒症患者5人、肝腹水患者1人、脑梗塞患者14人、心脏手术患者6人、高位截瘫患者2人、癌症患者6人、脑出血1人,其他病种1人。

  线索提供:魏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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