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国务院 近日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教育部办公厅发出通知,就进一步抓紧抓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当前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持续迅速蔓延,我国不少地方甲型H1N1流感患者骤增,一些学校出现聚集性病例,部分地区进入了流感高发期。今后一段时间,我国疫情还将继续发展,防控形势更加严峻。
通知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当地政府和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机制的领导下,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要保持与卫生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疫情信息及防控策略,共同研究、部署和落实学校防控工作。高等学校要健全和完善学校组织领导,建立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医院等相关职能部门、院(系)、班级、寝室的防控工作网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与卫生部门联系,共同对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做好宣传发动,以确保按照《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方案》要求,将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纳入疫苗接种优先人群。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坚持“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学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特别要做好学生家长的宣传与解释工作,使家长支持和鼓励学生参与疫苗接种。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相关文件要求,狠抓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预防控制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一是坚持晨检及因病缺勤登记制度,严密监测师生员工健康状况。
二是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三是减少大型集会活动,预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
五是落实培训工作,提高校医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能力。
六是认真落实教学与生活场所的通风。
七是落实防控甲型H1N1流感各项保障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解决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所需的物资、经费等保障。
八是做好疫情处置工作,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学校出现暴发疫情时,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