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新闻
 
 
 
2009年11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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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周口市公开选拔硕士
科技副乡(镇)长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实施高层次人才“兴豫之光”行动计划的意见》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硕士科技副乡(镇)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统一组织选拔、按照计划录用的办法,为我市公开选拔一批科技副乡(镇)长。

  二、报考对象

  报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7月31日以前毕业的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专业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周口市户籍。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注重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近3年中央机关和各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中被认定为有作弊行为的;计划生育有违纪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8日—20日900—1700。

  报名地点:周口市人才市场(周口市八一路南段周口市人才市场五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五、招考录用计划

  根据各县市所辖乡镇的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2009年全市共计划公开选拔硕士科技副乡(镇)长41人,其中,郸城县16人,鹿邑县5人,淮阳县5人,扶沟县5人,西华县3人,沈丘县2人,项城市5人。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录用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应达到12以上的要求,实际录用人数按符合面试资格参加面试人员的数额确定,达不到12的录用计划递减。

  六、公开选拔的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布公开选拔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

  (二)审查资格。这次公开选拔考试不再进行笔试,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6张,由本人填写报名表一式2份,到指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凡逾期未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或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由组织、人事、教育、纪检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年龄等项资格,认真进行核查。

  (三)组织面试。面试按照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果予以公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全市拟录用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进行。体检结果予以公示。

  (五)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全市拟录用计划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考察结果予以公示。

  (六)录用审批。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按全市拟录用计划11的等额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分工和管理权限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任职手续按组织权限和法定程序办理。

  选拔出的科技副乡(镇)长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综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期录用资格。除提拔重用和经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需要调整外,要在录用岗位上服务满5年。

  咨询电话:0394—8269797(中共周口市委人才办)

  0394—8273801(周口市人事局调配录用科)

  信息查询请登录周口市人事人才网:www.zkrc.com.cn

  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

  周口市人事局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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