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番禺区一座拟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让选址地周边的30万居民忧心如焚。据民调显示,在对1550例周边民众的抽样中,知道该项目的达到100%,表示反对的高达97.1%。
按说,在当下中国,垃圾焚烧发电常和环保、高科技联系在一起,被许多地方视为突破垃圾围城困境的有效途径。那么,素以观念领先著称的广州市民为什么会强烈反对呢?
从民调数据来看,超过98%的民众对“涉及众多民众利益,但有关部门垄断行政决策,未能及时通报消息”最为不满——这一对周边环境及民众生活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从2004年确定地址、2006年通过审批、2009年开始征地,5年中没有情况通报,没有听证,甚至电厂所在的会江村村民也大多不知道有该项目的存在,直至它突兀地被民众关注。
在与民众讨论过程中,政府方面始终强调该项目的优越性,没有给出有力的说明。而且政府聘请来开导民意的专家却来自垃圾焚烧产业链条的各个环节,有的专家本身就拥有垃圾焚烧的相关专利,有的更是从事这方面经营的公司副总。由此不难理解,为什么调查显示,即使环评报告通过,超过90%的民众仍表示会质疑其真实性。
可以说,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上,民意和决策已经迎头相碰。一些行政部门常常有这样的想法:只要决策的初衷是善意的,只要从长远和宏观看,有利于民众的根本利益,就无须过多地在民意沟通上“纠缠”。事实上,只顾“行政效率”,只求“雷厉风行”,却忽略了解释、沟通、疏导乃至必要的修正,这种“千里走单骑”式的决策,往往容易导致误解,引来群众的不满甚至反对。
能否将决策建立在民主、公正、透明、科学之上,让民众和专家充分参与,让商业利益充分回避,让利弊之议充分表达,能否广纳民智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求得决策与民意的契合,令决策畅行无阻,这既是对决策意识的考验,也是对执政能力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