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俊涛 通讯员 王南)最近,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治理整顿黏土砖瓦窑厂文件精神,严厉打击各类新型墙体材料厂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太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对违法违规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厂实施关停整顿、强制拆除等措施。
太康县政府首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建筑材料生产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并建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总召集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连续3次召开由县联席办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协调整治专题会议,制定关闭拆除方案和措施。该县集中全县窑厂业主,发放并讲解相关文件,使他们了解政府的决心和信心,理解支持整治工作,打消窑厂业主的消极、观望、等待心理,减少工作阻力。
为巩固整治成果,太康县政府对联席办各成员单位和乡(镇)政府明确了具体分工和要求,建立健全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的监管体系,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的动态监管。各部门开展了职责范围内违规生产黏土砖的动态巡查,监管结果逐月上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并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巡查监测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未按核准(备案)、环评等批准内容及范围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厂,县联席办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各新型墙材厂负责人向县联席办作出了限期整改停止一切生产的书面保证。在停产整改期间,县电力部门对全县新型墙体材料厂停止供电,并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用电的日常巡查,凡发现私自接通电源、农电站职工徇私舞弊为企业供电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建设部门规定,未经确认合格的产品,不得推广使用,对生产的黏土砖一律不得进入“禁实”区,对建筑行业使用黏土砖进行建设的,坚决给予查处或没收黏土砖。县政府督查室组成督查组深入实地,对所有新型墙材厂的批准、生产等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活动。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遏制了黏土砖瓦窑厂死灰复燃趋势,为全县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