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太康新闻 法制天地
 
 
 
2009年11月23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限制“老赖”哪些高消费
最高人民法院
请公众说说看

    新华网北京11月19日电(记者 陈菲)酝酿已久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19日正式与公众见面。最高法院希望通过征求社会意见的方式,对此稿进行修改完善,以更加有利于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一些被执行人一方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面又从事各种高消费行为,严重损害了法律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为加大执行威慑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限制高消费的法律依据、程序、范围、对象、监督措施、处罚等问题。其中,限制高消费的范围是本次征求社会意见的重点问题。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自己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飞机、软卧列车、三等以上舱位轮船等交通工具;(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桑拿浴室、歌舞厅、高尔夫球场等高档娱乐场所进行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或包租轿车;(六)外出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为自己或他人购买高额人身保险;(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征求意见稿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部门或者消费场所送达限制高消费裁定和协助监督函,也可以在被执行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进行张贴,或者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专题、专栏等信息资料,均为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中华龙都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Www . zhld .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时事新闻
   第04版:大地产·广告
   第05版:社会民生
   第06版:太康新闻 法制天地
   第07版:新农村
   第08版:娱乐体育
太康及时部署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工作
县广电局
确保有线信号运行通畅
全县集中整治违规生产新型墙体材料
太康县
认真做好弱势
群体救助工作
千名干部职工
上街清扫积雪
限制“老赖”哪些高消费
将裁判文书上网
省高院考评扶沟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已确认的分手补偿费应否给付
太康县
集中处理涉法涉诉
信访工作全省先进
佳庆纺织来客门业项目签约
为“浪子”筑造新岸
最高人民法院启用新接访室